为了保证招标工作合法合规、顺利开展,给投标方创造公平竞争的招标环境,为恒为检验检测认证(河北)集团有限公司耐火试验炉建设项目选定合作机构,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第一条、项目名称:恒为检验检测认证(河北)集团有限公司耐火试验炉建设项目招标。
第二条、采购内容:为恒为检验检测认证(河北)集团有限公司耐火试验炉建设项目选聘合作机构,依法开展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结止。
第四条、参加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近三年内未因违规投标违法行为被市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第五条、招标文件的获取:
1.若有意向,请于2025年12月18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恒为检验检测认证(河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高新区橡塑路12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繁明 15610868118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本公告第四条中前三项内容。
第六条、投标文件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0时
(2)递交地点:恒为检验检测认证(河北)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市高新区橡塑路12号。
(3)投标文件应胶装成册并密封递交,密封形式和样式无要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第七条、本公告发布媒体:“恒为检验检测认证(河北)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开发布。
恒为检验检测认证(河北)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8日